2014年4月14日 星期一

信息摘要.神的兒子主耶穌有復活的大能

信息摘要.神的兒子主耶穌有復活的大能
鄭大和牧師
2014.04.20
經文:約翰福音20章1-10節
引言:約翰福音二十章聖靈指導使徒約翰,
主基督從死裡復活得勝魔君,脫去信者之罪惡,
使得人人可以勝過死亡之權勢,
(來2:14,15林前15:55-57)領得復活的大能,
傳揚主基督之救恩,榮光神。
I.主基督在約翰福音第十章三十節宣佈說,
「我與父原為一」,又在約翰福音第十四章第九節,
主說「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
自永有永有的神,(出3:14)原為三位一神,
就是聖父聖子聖靈的神,同性同尊同榮同權,
而要為創造人救贖人,
給人復活的生命榮耀歸給神。
主基督道成肉身,作為人為救贖世人,
主犧牲捨命而復活,給信者復活的生命,
榮耀歸給神。
(創1:26,27弗1:7,14,20羅4:5 8:11,17)
自有永有的神創造萬物的主宰,
就是三一神設定膏立主基督為人類之救主。
(徒20:27弗1:4詩2:7 40:6-8
來10:5-7 1:8,9)於是神子基督作了人子,
得有血肉之體,成為罪身的形狀,
作了挽回祭求神赦免世人,救贖信者。
(路23:34來2:14,15羅3:25 8:3)
主基督復活顯出神子的大能,
也應驗了三一神,在創世前,
預定賜給人永生的恩惠。
主基督復活之事實啟示神的神性和永能,
有智慧公義聖潔和救贖人的永生之父神。
(林前1:30西1:18林後1:9,10)
II.主基督復活證明主確實為世人的罪惡,
受刑罰被釘十字架流血捨命,
(約19:17,18,23,29,30,33,34)
因主為我們的過犯受死,
也為我們得稱義復活了。(羅4:25)
聖靈認基督的義行,為愛世人犧牲,
使得信者得稱義得生命了。
(羅5:18 8:1-6彼前1:18,19林後5:21)
因有基督忠誠完成向父神承諾要宣揚聖旨,
(詩2:7)就是向世人施恩,
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顯出神的義。
(羅10:3,4)於是信者得蒙接納為神的兒女,
並作祭司歸於神,也可與主在地上執掌王權。
(啟1:8 5:10約1:12)
III.主基督復活之後,
領受了超乎萬名之上的名,
主基督也領得天上地下所有權柄,
成為世界萬民所指望的救主,
能夠解救苦難之人們,
給信者永生平安喜樂之人生的福份。
(太28:8約20:19,20)
世人順從聖靈之指導,
依照聖經之教導依靠主的復活之大能,
必能得平安有能力生存,
因為主給信者復活的生命,得有能力為主而活,
並能傳揚復活大能之福音,
因此人生充滿主恩惠光彩,
然而聖靈會給聖徒們引人歸主的能力,
(約20:21-23路24:49可16:16-18)
並為此感動人信靠基督是神的兒子的信心
而得永生。(約20:31弗2:8-10)
眾信徒即充滿歡喜,主得到榮耀,
蒙神悅納。(約20:19-23太28:19,20
可16:15路24: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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