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2日 星期二

舊約神學課程 箴言書專題研究

台北國際神學研究院
教授:院長鄭大和牧師
科目:神學哲學
課程:箴言書的研究—希伯來的人生哲學
2003/2/20

箴言書的研究—希伯來的人生哲學
引 論
第一章 本體論—天地一元說
第一節 天地是創造主所創造的
第二節 由智慧執行
第三節 祂賜予生命
第四節 安排論
第二章 生存論—神人合一論
第一節 行上帝旨意的表現就是神人合一的證明
第二節 行在祂旨意中
第三節 愚妄人的路
第四節 如何過與神合一的生活
第三章 生活論—古今整合說
第一節 義者
第二節 惡者
第三節 論報應—生活基於神所安排真理的報應
第四章 認得論
第一節 智慧位格化—道成肉身
第二節 智慧為中保論
第三節 智慧與教會
結 論

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舊約神學課程 約伯記研究3

舊約神學課程 約伯記研究3
約伯記查考大綱
The study of the book of the Job 3
鄭大和教授

by Dr. Daniel Chung
Feb. 18 2000


序 論
大 綱
第一章 約伯的背景
第二章 約伯的苦難
第三章 約伯和四友的苦難論
第四章 耶和華向約伯說話
第五章 約伯認罪而蒙恩


第 四 章 耶和華向約伯說話(38-41章)
第一節 耶和華造天地包括其中自然界物件。
死蔭門戶(38:16-18)、光明居所、

雪雷冰刨(38:19-29)、 空中眾星 (38:30-34)之理。
請問「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那裏呢,

你若聰明、 只管說吧!」(38:4 箴8:22-31)
第二節 耶和華耐心教示,他創造禽獸(39章)。
第三節 耶和華說河馬也是祂造的(40章)、
鱷魚亦是祂造的(41章)。
第 五 章 約伯認罪而蒙恩(第42章)
第一節 約伯對神的罪行
不敬不虔(6:8-13 10:1-7)
「你要定我有罪…你為何爭辯。」
不服抗拒(10:1 29:25 13:13-18,26-28)
「我厭煩我的性命,必由著自己過說我的衷情…」
第二節 約伯對別人的罪行
輕視傲慢(6章12:1-12)
自高自大(12:3 113:1,2)
第三節 約伯對自己的罪行
自高自大(11:1-12)
咒詛父母(3:1-19)
第四節 約伯認罪蒙恩
神的呼召(42:1-6)
認罪悔改(42:5,6,8-10)
加倍蒙恩(42:11-17)

「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42:5)
「因此我厭惡自己,在晨土和爐灰中懊悔…」(42:6)
認罪得赦免而蒙受恩惠(羅3:23 約壹1:8-10)。

舊約神學課程 約伯記研究2

舊約神學課程 約伯記研究2
約伯記查考大綱
The study of the book of Job 2
鄭大和教授

by Dr. Daniel Chung
Feb. 18 2000


序 論
大 綱
第一章 約伯的背景
第二章 約伯的苦難
第三章 約伯和四友的苦難論
第四章 耶和華向約伯說話
第五章 約伯認罪而蒙恩

第 一 章 約伯的背景
第一節 個人(1章29章)
智慧(29:21-25)、道德(29:8-16)、富貴權勢(29:14-25)
第二節 家庭(1章2:9-10 42章)
第三節 事業(1:1-5,29 2章)
第 二 章 約伯的苦難
第一節 上帝所許可(1:6-12)
第二節 身心靈受傷(1:13-19 2:1-10 30:1-15)
第三節 忍耐有限(1:20-22 3章)
第 三 章 約伯和四友的苦難論
第一節 約伯與以利法戶談三次
1.第一次互談(第4-7章)
A.以利法的談論(第4-5章)
a.受苦是因有罪而來的因果關係(4:7)
b.認罪悔改解除苦難為要(5:17-27)
B.約伯的回談(第6-7章)
a.為何不安慰而指責說教呢(6:14-30)
b.埋怨神說上帝為何苦待我呢(6:9 7:5)

2.第二次互談(第15-17章)
A.以利法刺激約伯認為約伯有罪,自高自大(15:1-16)
B.約伯的反擊,以利法會遭報復(16:4,16,20)

約伯怨神,使他作為笑談(17:6)
3. 第三次交談(第22-24章)
A.以利法指責約伯自以為義是神不喜悅的,

責約伯對窮人刻薄(22:1)。
B.約伯埋怨神對他處理不公平,

世人不少罪人過著安逸的日子(23:1-2)。
約伯要求面對神請教他受苦的意義(23:12),
約伯自言謹守「神口中的言語…」。
第二節 約伯與比勒達的交論共三次
A.第一次交論(第8-10章)
a. 比勒達聽完約伯與以利法交論後,

認約伯的言論是狂妄(8:2),如果約伯本身無罪行
是否其子孫有干犯上帝?也有檢點必要(8:4)。
b.約伯照原主張無罪論

(自以為義,人可以修業到完全人)(10:7),
特別義人與罪人同樣處理是不對的(9:22),
開始對神不信任,咒詛自己沒有出生倒好(10:18-22)。
B.第二次比勒達與約伯交論(18,19章)
a. 比勒達向約伯發怒「為什麼你這個惱怒將自己撕裂呢」

(18:4),比勒達採取威脅方式迫約伯悔改。
b.約伯對比勒達之指責不滿發怒(19:1-6),

並因他的遭害向神發怒,一面求朋友可憐同情他…。(19:17-20)
稍後約伯獲得救主救贖的啟示,救主復活再來的福音,
願將案件向救贖主陳明,深信將得解決。(19:25)
C.第三次比勒達與約伯交論(25-31章)
a. 接著比利法與約伯交論「約伯自以為義」後,

比勒達發言,責問「在神面前人怎能稱義?」(25章)
b.約伯嘲笑比勒達知道神的事太少(26章),

又再向神訴苦,沒有犯罪而受苦的處置,
人還以他為無理(27:6),並發惡言說;
無理由攻擊他的人是罪人 (27:7)。
這些罪人如果不自己遭難,也會連累子孫家庭的(27:8-23)。
第二十八章開頭約伯勸大家(三友)要求得智慧
以明白人生的價值意義。
而智慧應尋找,然後要以信心領受(28:1-11 28:12-28)。
c.而後約伯自述已過的榮華光景(29-30章)。
昌盛、歡樂、尊榮、溫和、仁愛、貢獻(29章),
<聖經手冊P.178>,如今是(30章)可憐人,

「下流人以我為歌曲…笑說」(30:4),
他們不住的吐唾沫在 我臉上」(30:10)。
第三十一章重提自己的純正,求神重新評估(31:1-8),

自信行為善良(31:9-23)。
第三節 約伯與瑣法交論(第11-14章 20-21章)
A.第一次交論(11-14章)
a.瑣法開口指控約伯的朋友自高自大(11:4),

又缺少知識,以致不知真理奧秘,所以自稱為義(11:5,6),
勸告約伯離開罪惡,即獲恩惠(11:7-12,13-19),
惡人必因無智慧而無指望而氣絕(11:20)。
b.約伯回答(12-14章)
約伯自稱智慧高過三友(12:1,2),論神的屬性勝過他們
(12:7-25),約伯確信自稱為義(13:18),
並請他們不必再談,因為他絕不回應(13:19)。
第十四章約伯向神怨嘆,人生日子很短,受苦太多,
不必追殺到底(13:25 14:1-3 14:18-21)。
B.瑣法與約伯交論(20-21章)
a.瑣法忍不住回話,今生暫時的尊榮喜樂享受也都是

神給惡人的分享,就是惡人也可以享樂(20:1-11,29),
就是暗指約伯以往的享受也不過是神給惡人的享受而已。
b.約伯回瑣法的話(21章),他也承認惡人也可以享受
神給世人的富貴,然而仍然確定自己是無罪的。
至於義人遭受災難的案情還要檢討(羅2:4)。
約伯認為惡人不事奉神,而今過好日子(20:16-18),
不過應該將給子孫留下災難,

照理是應該自己所種自己收報(21:20)。
約伯給惡人下一個結論說,
罪人和受苦者都會死在塵土中將被蟲所咬。
約伯認為受苦的訴情應都聽,然後給予安慰(21:1),
然而安慰的話,應該以神的話為重要(21:34)。
第四節 以利戶的講論(第32-37章)
A.責備約伯自以為義(32:1,2),將自己、人與神相比的

妄論(33:8-12),神是絕對公義聖潔全能的神(34:23,37),
約伯自以為義是悖逆神同時輕慢人。
B.以利戶以托夢作為神的話之權威(33:14-18)。

那時、基督未出生,啟示的權威以托夢作依據,
到基督降生後,一切舊約的啟示要依據基督的教訓為準
(來11:1-3)。
C.信息中期待耶穌道成肉身(降生),那時憂傷的靈

將變為喜樂的心,也就是說耶和華的禧年(33:23-28,
參閱以賽亞書61:1-3 路加福音8:18-23)。
D.三十四章再責約伯不義不仁,而他看神不公不義

故得罪了神的聖潔公義的神性(34:23)。
所以約伯是悖逆的罪加上輕慢(34:37)。
E.義人惡人同樣受刑罰,而義人也會受苦,

所以何必行善?(35:3)受屈怨嘆者可向神求問,
等候時候到將獲得解答 (35:14-16)。
F.三十六、三十七章中,以利戶勸告約伯思想神的威能,

奇妙創造,因而榮耀歸給神(36:24)。
以利戶的講論與三友的相同勸告性,
所以約伯仍然心中不平,還有話說。
耶和華終於說話(38:1),耶和華從旋風中回答約伯。

舊約神學課程 約伯記研究1

舊約神學課程講義 約伯記研究1
約伯記查考大綱
The study of the book of Job 1
鄭大和教授

by Dr. Daniel Chung
Feb. 18 2000

一、約伯在猶太人看來是外邦人。

因為他是閃係之子亞蘭之子,烏斯之後裔。(創10:22,23)
但耶和華選他, 為要使用他見證神的道。
對猶太人來說,於猶太人以色列人之外
另用選民,有神的旨意;要使用人人來見證主的道,
人人蒙主揀選為神的子民。切記是為主見證所用。
二、約伯記中;看神揀選的人受苦遭災,是在神許可之下。

受撒但的攻擊,在激戰磨練中,得忍耐依賴神的大能,
救主的憐憫,拯救保守得勝,與主同享榮耀。
三、約伯記中,看出撒但破壞,人們遭苦。(伯1:7)

撒但Satan,the hater, accuser.,
以賽亞書14章中的巴比倫王指著撒但,
12節的明亮之星早晨之子亦指向撒但,
撒但另名Lucifer, shinning one day star.
撒但嫉妒神創造人、揀選人為神的兒女,分享神的榮耀,
清楚自己抵制不過神的旨意,因之要破壞人類,
蒙揀選得榮耀之地位,牠從起初即作破壞的事工。
創世記1章1節說明地是空虛混沌,即是撒但得惡作為,
然而天地被造本非完全荒涼,本是為要給人居住。(箴8:18,賽45:18)
因此,人類必須依賴耶穌基督重生,在地上見證神的道。(啟1:9)
四、約伯的遭遇苦難,他的三友前來看望。

他們是哲學者,從他們的言論對談中看出,不但沒有解決
約伯的難處,反惹起他激動惱怒以致犯罪加重。
終看出他需要的是精神屬靈的安慰,然後理性的領悟瞭解,
進而得到神自己的教示領受才能恩惠。
五、約伯之友可代表世上的宗教家,他們談說神人關係。

也可說他們是世上的道德家,因他們的論調是罪惡、善惡的關係。
以利戶可以說是舊約的先知,他宣告求神的引導解決問題。
其實,四友的觀念言詞都沒有受苦難之完全真意義。
六、約伯自以為義、是指世上的道德文化哲理的義。

然在神看來是空虛的 。(賽64:6 林前1:20)
神的義,基督的義, 只有基督耶穌成就了神性的義,
完成神的榮耀。 相信耶穌,口裏承認基督是主,
基督的寶血洗淨人的不義,
(約壹5:8-11 彼前1:19-21 約1:29)
白白稱信者為義。(羅3:21-25)
七、約伯記指示沒有主的道,人生是空虛的。

就是所謂人生所有時間包括年歲等、空間包括人際關係等,
特別閃系在品質而後品性等的重視與瞭解,
知其這些不過是短暫而受苦的。無疑的,
生命的意義與其德性是會頓時失去不存在的。
過了千年,所羅門王也自稱體會約伯的人生觀,
在傳道書中連連苦嘆;虛空的虛空…。(傳1:2-3)
八、約伯道出只有救主耶穌活著與祂見面,

一切問題瞬時解決,領受永遠恩典。(伯19:25)
這是渴慕救主的生命之認真人生。
主耶穌說人們在聖經裏追求真理生命,
而這聖經正是證實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約5:39)
舊約聖徒期待耶穌拯救的日子,而亞伯拉罕為見證人,(約8:56)
而約伯也是其中一人。
九、每一人相信耶穌為神的兒子就得著永生。(約3:16)

作為神的兒女。(約1:12)人生充滿尊嚴,是無上的寶貴與價值,
而屬主為主而活,(太16:25,26 徒20:28 彼前1:18,19
羅8:28-33 14:8 加2:20 腓2:8)
跟隨聖徒的啟示—相信救主耶穌就是走入生命之道,
光明之路,直到榮耀之國度。(約6:68 8:12 太19:28)
十、每當基督徒忘卻主道時,易如雲霧消逝空虛。

就正如雅各大師所說,人生如雲霧,
多少光彩富貴榮華也會散去消逝。(雅4:14)
十一、基督耶穌就是生命。(約1:4,9 8:12 11:25)

主是生活的保障。約翰福音書中,主安慰說;
在世上有苦難,然而主是平安、喜樂的保証者賜予者。
(約14:1,27 16:33)
十二、約伯記有聖靈感動作者啟示出彌賽亞耶穌救主

並救主之救贖事工,(提後3:16 約5:39)
即是神所指定生命之道。
(約6:68 約伯記9:33
16:19 19:25 33:23-24 36:18)
十三、約伯心想接受救贖主時間應要早於摩西五經之時間。

約伯記是為人類有史上最偉大之文學、哲學、宗教之神學經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