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大和牧師
2016.02.28
經文:詩篇128篇
引言:以色列人從被擄回國(536BC)
至聖殿耶路撒冷城牆修畢,
就是所羅巴伯以斯拉,尼希米等領袖治理族人期間
(536-430BC)約106年,可稱以色列人的復興時期,
此間,以斯拉和尼希米的工作團隊將舊約聖經編集完全,
依照律法遵行規範在聖殿崇拜神,
(拉2:1,2 7:6民2:1-8 8:9-18該1:14 2:4-9)
而以斯拉設訂以色列人上殿守節時唱詩篇120篇至134篇,
作為上行之詩同道們歌頌父神的恩惠,
大家鼓勵並期盼主賜百姓永福榮光父神。
第一、父神在創世之前,萬古之先要在主基督之愛裡
揀選世人作神的兒女,並要在主的教會中
向世界傳揚主救贖福音,因此舊約時
就教導訓練以色列人能作神救贖福音的見證人。
也要外邦人因信主得救並參與福音救靈魂事工。
希伯來書第1章1節記,神在古時藉著先知,
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使得以色列人
能領受主基督之教導以至於因信主得福。
當年神的百姓唱著上行之詩歌,
前往耶路撒冷事奉神就得詩篇128篇所賜的平安福壽,
並擁有永遠得福之應許。
(詩121:6 125:2 126:2 127:3,4申30:11-20)
還有對內彼此鼓勵要感謝父神,
因父神救贖出埃及,巴比倫等為奴之地的奇妙恩惠,
向外邦見證敬拜創造萬物全能慈愛的神,
相信彌賽亞主基督的救恩,
就是聖靈引導上行服事神的作為。
第二、以色列人唱上行之歌就是要去耶路撒冷聖殿
敬拜神的見證,此見證就是神的百姓從被擄之地
得自由平安回鄉的神的救恩,
聖靈感動神的僕人們帶領百姓的目的。(申16:16)
藉此神得到榮耀,而百姓蒙喜悅得福。
同時,外邦人也有機會得救恩。(約3:16羅10:14賽43:7)
因此以色列人蒙福要見證父神與先祖亞伯拉罕所立約之福
之應許應驗。(創12:1-3羅11:24,31)
詩篇128篇第1節,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
以色列人蒙福在創世之前,萬古之先就在基督裡得有的。
聖靈啟示父神在創世之前曾賜給了「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
(弗1:3)就是神的百姓所有福氣全部出自主基督的救恩。
(弗1:4西1:19約1:1-4)
在聖靈教導詩篇128篇第1節和第6節指出,
神的百姓有基督所賜的生命就是福氣。
(約1:4 5:39 6:63 14:6西3:4)
而第2節至5節指出生命的彰顯,乃是信者的生活的福分。
有健康可以工作,有家庭生兒養女之福,
第4節信者確認神兒女的福氣都是從主領受的,
信者要感謝主的明確見證。
(林前4:7徒17:25,28弗5:20)
第三、然而舊約時代的神百姓之永遠榮耀生命的實質,
要仰望主基督承擔世人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得勝復活,
此信仰乃是亞伯拉罕所等候的神之應許,
(約8:56徒26:6-8)為世人開一條又新有活的路,
成就父神的救恩,信者領得主所賜榮耀之永生。
(約3:36 8:56羅4:25來10:20腓3:21)
隨著信者作了神的兒女,承受神家就是永生神的教會之福。
(提前3:15)參與傳揚基督的福音基業之福,
(弗1:11 2:17-22 3:11)
這恩惠而榮耀之福之前,神的百姓有所知所謂之應許,
然而沒有領受的福氣。(弗3:5,6)
當信者感受這主恩時,得著聖靈在詩篇104篇34節,
西番雅書第3章17節父神憐憫和安慰,
也體會了作神的兒女能傳揚主基督救贖福音之福,
榮耀感恩之福。(林後4:6,7)
乃是全部福分。(詩84:11)
就是永遠之福。(詩23:6)
本週金句
1.凡敬畏耶和華、遵行祂道的人、便為有福。
詩篇128篇1節。
2.你要喫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
詩篇128篇2節。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注意:只有此網誌的成員可以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