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國際神學研究院聖經宣教神學課程大綱 for the Word of God, and for the testimony of Jesus Christ. Revelation 1:9 President : Rev.Daniel Chung Litt.D.
2025年2月21日 星期五
信息摘要.隨神子義僕主耶穌證工
信息摘要.隨神子義僕主耶穌證工
20250302
經文:馬可福音3章20-30節
引論:神僕的到來為宣布神國福音,(可1:15,38)
神僕的犧牲為完成律法的總結。(滿足律法的要求)。
(羅10:4)於此人們藉信稱義(領受救恩)
達到墨守成規(立功自義)之未竟。
藉主基督耶穌證道神僕事工啟明世人蒙福得救道途。
(參約14:6)
義僕所證僅是要將人們自神的律法的自詮自義中
釋放出來。(參加4:4,5)信者因主基督十架救贖稱義,
不再因無力行全律法而被定罪。
因此無論外在規儀,內裡志意當循父神旨意(因信得救)
而非循自設的律法。
第一、釋新舊難合—證神律意旨(可2:18-28)
神僕主耶穌從未破壞律法,
(即使當時人們不斷以律法衍規之遵守置問),
包含先前醫治痲瘋患者是在傳染期後(合規行為),
並囑醫痊者前去就祭司察看。
神僕的到來並不是要廢掉律法(乃要成全,以行拯救)。
(太5:17)「你的門徒倒不禁食」,(可2:18)
法利賽人質問著人子主耶穌。(參可2:8,16,24 3:2)
主以例行婚宴的週期暫停禁食說著,
「新郎還同在、他們不能禁食。」。
禁食是見於主前憂傷的內心,非於與人同樂中的顯示。
神僕事工成全舊約律法,(參詩40:8來10:7,9)
並以生命實踐真理,(來10:4,5)
使人們明白律法的預表—天父的救恩真理。
(約1:17西2:17)
第二、憂人心剛硬—待眾識救恩(可3:1-6)
「耶穌又進了會堂」,(可3:1)法利賽人再依「神僕的仁慈」
(參可1:41)進行窺探。(參路6:7 14:1)
若他在那時醫治那位枯乾一隻手的人,
即可以以人子犯安息日的規定控告。
(參申6:16太4:7)
主啟示安息日真義。(可2:27,28)問眾人,
「在安息日行善行惡、救命害命、那樣是可以的。」。
(可3:4)不作聲的他們顯示了剛硬的內心。
神僕為此憂傷。(參詩51:17約16:8)
第三、駁文士讒言—為人辨善惡(可3:20-30)
受差自耶路撒冷來的文士評估著神僕的事工,
以他是靠著鬼王趕鬼說著。
主耶穌指出「撒但怎能趕出撒旦呢」,為人得辨善惡。
真正的爭戰是上帝的國度與黑暗的權勢的爭戰。
主基督耶穌宣告神僕事工勝過撒旦作為,
「必先捆住那壯士、纔可以搶奪他的家。」。
這裡的「壯士」指著撒旦惡者。
後來保羅使徒寫道,「我們並非不曉得牠的詭計」,
(林後2:11)
「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
(林後6:14,15)
本週金句
1.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
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
報告被擄的得釋放、被囚的出監牢,報告耶和華的恩年、
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安慰一切悲哀的人。
以賽亞書61章1,2節
2.祂願意萬人得救、明白真道,因為只有一位上帝、
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
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祂捨自己作萬人的贖價,到了時候、這事必證明出來。
提摩太前書2章4-6節
3.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有人以為祂是耽延,
其實不是耽延、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
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得後書3章9節
bysusanchou